“吃就吃,多大点事。”
張千军一甩发带,颇为洒脱。
他师傅当年在山里,一等就是几十年,到死都是童子鸡。他更不用说,一个修行的道士,禁欲是基本。吃不吃药,都一样。
張海盐眼里冒着狡黠的光,举了举手表态:“我也同意。”
这药虽然有点侮辱男人的尊严,但这条贼船上又不止他一个人,他怕什么。而且这听起来很有意思,不是吗?
他这个人恣意妄为惯了,事可以危险,但不可以无趣。
張海客拧眉,幽幽叹了口气,想来也是认命了。
在场只有張海琪是懵逼的,“等等,你们到底在说什么?”
“来,干娘,我给你解释。”
等張海盐三言两语说清楚后,这位活了百来岁的張家女人连烟都不抽了,视线在三人之间流转了好几圈,才惊诧出声。
“靠!你们来真的?他们也都是来真的?这种药竟然都能上赶着吃?”
“八字都没一撇呢,就守上贞了?”
“張家竟然还会出现这种极品情种?”
張海琪深吸一口气,感觉自己的世界观正在进行重塑,等好不容易接受了,她拍着手感叹:“佩服啊佩服,你们这次真是无敌了,没想到你们也有栽的时候。”
張海客&張海盐&張千军:.......
一时不知道張海琪这话是夸,还是在骂。
不过这事就此定了下来。
吃当然还是要吃的,没看见从来就没在群里说过话的族长,都破天荒地发了一句“我要一瓶”的信息吗?
族长都先一步做了表率,他们自然要向族长看齐。
这就相当于木桶效应,指一个由多块木块组成的水桶,其盛水量并非由最长的木板决定,而是由最短的那块木板所限制。
换言之,他们可以选择吃多吃少,但若选择不吃,不用沈明朝说什么,这个人就会成为其他人集火的目标,下场则是出局。
张家四人的坦白局到此结束。
可他们绝对没有料到,張家另有一人,与他们商议的色诱之计不谋而合,甚至抢先一步付诸行动。
尹南风的出差之行比想象中来得要早。
消息发过来的时候,沈明朝正在给三三梳毛,ipad上放着哈利波特电影,一堆美食正在路上,她心情颇好,看着信息,沉默了一会儿,还是选择了赴约。
这主要有两个原因。
第一,她对尹南风的印象不错,或者说,她欣赏能这种独撑场面、做事利落的女老板,更何况还是个美女老板。
无论对方用意为何,她都愿意卖尹南风一份情面,将其当作朋友相待。
就算尹南风当真是受张日山他们所托才来的,她也没那么在意。
这是她点头同意的第二个原因。
她先前心存偏见,曾三次回绝了张日山的邀约。后来诸多恩怨尘埃落定,她也答应过張日山,下次他再相邀,她必不会推辞。
她不喜欢食言。
左右不过是见上一面,她还不至于那么畏首畏尾,见不得人。
消息发过去不过片刻,尹南风那边便发过来个地址。
是她所在城市的一处大型剧院。
时间一晃,便来到约定当天。
既然是赴约,就不能太敷衍。
沈明朝简单地画了个淡妆,柔顺的头发半披半扎,脑后是别着一个花型流苏发饰,身上穿着一条米白色新中式的连衣裙。
裙身垂坠感极好,风一吹就轻轻扬起,像落了层半透明的云。
整个人站在那里,气质清雅绝尘。
原本她想着自己打车去的,尹南风却主动说会有车去接她,她只犹豫片刻,就发了个“好”字过去。
约都应了,还怕坐趟车吗?
错又不在她,她何必顾虑重重?
沈明朝思绪飘远时,汽车的轰鸣声渐近,她抬眼看去,一辆黑色豪车静静泊在路边,车身线条冷硬流畅,漆色亮得晃眼。
她一眼就认出了这车。
是上次从北京去雨村的四辆车之一。
也是張日山的私车。
这家伙莫非亲自开车来接?
这个想法刚跳出来,就被沈明朝否定了。不可能,張日山还有腿伤。
早在雨村的时候,她就因好奇私下问过霍道夫,張日山这伤很严重吗?
当时霍道夫满脸严肃说:“伤筋动骨一百天,但这是正常情况下,而他这伤,恢复期少说得半年。”
“啊?这么严重啊。”沈明朝有些惊讶,她那时还不知道自己能治疗的能力,只想着張日山腿伤严重,必然需要静养,所以平时也很少去打扰对方。
自她离开雨村,满打满算才2个月,而且她记得自己没怎么触碰过对方,就算張日山身为張家人的恢复力再恐怖,也开不了车。
那难道是新月饭店的其他人?
电光火石间,沈明朝脑海就浮现出一个人。
等司机下车后,她看着走过来,帮她开了后车门的人,心想自己果然没有想错。
司机确实是一个熟人。
只不过和印象中有些不一样。
“还真染头了啊。”
沈明朝小声嘀咕一句。
上一次和解雨臣对峙说的那些话,大多是一些气话,她也没想到会被人当了真。
所以她也没有着急上车,视线不自觉被那人独特的发色吸引,忍不住多看了两眼。
要是平常发色倒也罢。
天知道,罗雀竟然染了个白毛!!
阳光这样一照,简直是一个行走的巨大灯泡,想让人不注意都难。
她和罗雀认识的时间并不算长,相处下来,只觉得这人性格偏冷且话少,不擅长与人交流,更不爱主动搭话。
但这不代表这人性格内敛无趣,相反在某些小地方,又透着股反骨的邪性。
比如喜欢戴耳钉,还染了头银发。
沈明朝的目光毫不掩饰。
罗雀却觉得这目光比太阳都灼人,脸颊泛着热意,他似被烫着了,猛地后退一步,不自然地伸手抓了抓头发,说话都打结。
“很......很奇怪吗?”